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南山区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培养名额及工种南山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总名额暂定800人(最终名额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及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审批结果进行调整),申报职业(工种)详见《南山区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职业(工种)参考目录》(附件2),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在南山区依法注册登记,且不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1)已在本市领取与学徒培训项目同一职业(工种)相同及以上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五)培训范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工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类职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新职业,所培训职业(工种)原则上应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备案的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学徒在岗训练学时可计入操作技能课程学时,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培养方案确定的考核方式和标准对学徒进行考核评价,企业或其合作培训机构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由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和培训机构均不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五、学徒备案(一)备案时间: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联系电话:86391169)附件:1.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pdf2.南山区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职业(工种)参考目录.docx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2022-2023年).pdf4.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新型学徒制系统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