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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5-17
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二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49号)要求,现就我市申报第十二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承担所在地区或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二、申报条件申报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培训或继续教育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三)具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效果评估、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三、申报程序(一)申报机构自愿填写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属于地区或部门、行业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对申报机构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备选单位,(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继续教育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四、申报材料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申报工作,联系人:周杨、徐恒电话:86868904、86868884(传真)邮箱:476641503@qq.com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3年5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1.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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