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采取择优的形式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制定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遴选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玉屏侗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青苗最低补偿标准(二)项目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三)项目规模:以玉屏侗族自治县城镇范围为准(含大龙经济开发区),二、遴选单位报名资格要求(一)遴选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二)遴选单位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三)遴选单位必须具备土地评估资质,(四)被省自然资源厅在有关文件和通报中列入黑名单、取消从业资格、在限制期内的从业单位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择工作,报名人必须是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依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是委托代理人时),(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七)报名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八)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机构核验备案批复,(九)参与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拟派相关工作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自然开发利用与建设用地管理股,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18085617318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