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1.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陕西省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工业领域一般项目、农业领域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一般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软科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组成员姓名、依托单位名称、合作单位名称等),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定向委托项目),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人才类(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申报除人才类以外的其他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六)各类科技发展计划具体申报要求,三、申报程序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三)优先支持联合国内外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3260243(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资配科,3260204(四)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资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