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瑞安市管辖范围内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第三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工程渣土处置的主管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渣土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市财政局负责工程渣土管理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落实,负责查处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超限、建筑垃圾污染公路等行为,(二)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合法的工程渣土可消纳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第七条工程渣土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调度,第十一条工程渣土运输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公司应具备渣土运输资格,第十三条处置工程渣土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工程渣土运输等单位,(三)渣土运输合同(运输方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准的运输公司),第十四条承担工程渣土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工程渣土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第十六条工程渣土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管理规定:(一)按照规定接纳工程渣土,第十八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船舶实行记分制管理,第十九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发城市工程渣土处置核准文件,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和个人违反工程渣土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