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川司法发〔2022〕115号)和《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泸府法组办〔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泸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实际,市局制定了《泸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现向社会予以公布,附件:泸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分类检查事项目录.xls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