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55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1号)、《关于印发省级工业与信息化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二维分配法”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财建〔2022〕74号)、《关于加强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1〕17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财政局拟定了《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七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2212915,附件: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公示).doc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