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15日白银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全市科技成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应用技术类:执行国家部委下达的非基础研究类计划项目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执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下达的各类计划项目、课题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执行省市级行业行政部门和县区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软科学类:执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下达的软科学计划项目,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上报登记,第六条科技成果登记条件:(一)符合《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二)市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完成科研指标任务和省级行业行政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完成科研指标任务,由任务下达单位组织验收或评价后,(三)市级行业行政部门或县区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完成科研指标任务,由任务下达单位组织验收或评价后,(二)应用技术类:任务书(立项合同)、验收证书或评价证明(绩效评价的还须提供自评价报告),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应当在通过验收、结题、取得评价证明后6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