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特色农产品高标准产后初加工机械化示范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推三发〔2023〕1号)要求,山阴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合作社申报情况,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承担主体应具备的条件要求,对项目承担主体进行了遴选,经综合评分后确定山阴县惠民农业专业合作社为该项目承担主体,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山阴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49-7076605山阴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