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东昌府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3.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地科技部门应积极推行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企业应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区科技局将合理安排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中介机构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第十二项要求选择一个主要服务区域向科技部门提交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向东昌府区科技局提供2份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以备审核,各申报企业同时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高企申报推荐函(盖公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U盘报送)报送区科技局,材料报送地址:东昌府区党政办公大楼1号楼13楼1326联系方式:东昌府区科学技术局8419506东昌府区税务局8271058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4.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5.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6.中介机构声明书7.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8.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聊城市东昌府区科学技术局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东昌府区税务局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