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三、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链建设(八)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新增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按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按平台所获市级资助的25%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根据区科技主管部门制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标准进行认定,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的项目按照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1〕10号)同时废止,对于符合《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1〕10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