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落实《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业指标增长措施》,我局现开展相关项目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受理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二、项目申报方式本次受理工作采用线下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并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尾页的“材料清单”中附件的顺序编写并编制对应的页码>,在规定的项目受理时间内,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扶持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按拨款通知要求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附件:1.《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业指标增长措施》相关扶持项目申报指南2.《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业指标增长措施》相关扶持项目申请书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5日附件:1.附件1:《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业指标增长措施》相关扶持项目申报指南.zip2.附件2:《2023年一季度刺激零售业指标增长措施》相关扶持项目申请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