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2022年春节前先行拨付2022年工业企业技改补助第三批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先行拨付资金(第三批)的企业及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项目符合《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厦工信投资函〔2021〕127号,(二)项目2021年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二、补助标准(一)按项目备案(或核准)建设期内2021年度设备投入(不含税)的10%确定可补助资金,(二)企业所获资金不超过其2021年度入库期完税总额的40%,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企业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一)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先行拨付资金申请表(附件1),(二)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改补助资金先行拨付项目汇总表(附件2),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1月7日开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火炬)工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4日,(二)审核、拨付,各区(火炬)工信部门对企业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五、申报兑现要求(一)本次所拨付资金为先行拨付,已获先行拨付技改补助资金企业需按《申请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已先行拨付补助资金按多还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将取消2022年技改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