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遵义市防贫帮扶基金管理办法》(遵扶办〔2020〕16号)、《红花岗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区扶领发〔2021〕6号)要求,我区严格按照农户申请、镇村调查、区级核查及一事一议研究,符合我区2023年第一批防贫基金资助对象共计3户4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时间为:5月15日—5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7、28223633.附件:红花岗区2023年第一批防贫帮扶资金资助对象名单(政府公示附件).xlsx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