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预算排和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局按程序拟定了2023年县级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伟忠6296705,曾小环6208552附件:附件1: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安排表.docx附件2: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安排表.docx附件3: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资金安排表.docx附件4: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建设资金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