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启动申报云南省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补助工作,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且住所位于云南省的商标持有人,每个注册人补助1万元,本次全省补助商标注册人33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且住所位于云南省的专用标志使用人,全省优先补助2022年新核准的使用人,二、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商标注册人或专用标志使用人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1.《云南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补助申报表》,3.商标注册人主体资格证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二)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补助,1.《云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补助申报表》,2.专用标志使用人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