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相关施训机构: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规范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同意各相关市直单位、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中级研修班21个、普通培训班47个(详见附件1、2),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142号)规定,各类班次应登录“泉州市教育培训验证管理系统”(网址:http://117.27.157.128/),做好培训规范管理,各主办单位应及时将办班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于办班结束后的15天内,连同课程课件、办班照片等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线上培训平台应填报《泉州市继续教育线上培训平台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经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后,经审核登记的培训班应在办学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培训内容、教育培训内容、收费方式、收费依据、教育培训时间、退费办法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五、教育、卫生类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分别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会计类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联系人:陈伟忠、罗汉敏联系电话:0595-22198169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附件:1.2022年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研班计划表2.2022年泉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通班计划表3.泉州市继续教育线上培训平台基本情况登记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