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广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认定工作,经传承人自愿申报、各区各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小组初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形成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70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受理部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2606室邮政编码:510170电子邮箱:gzswgljfyc@gz.gov.cn联系电话:020-38925432、38925434附件:广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70人).doc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