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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经济商务局云和县财政局关于云和县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 2023-05-12
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及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激励办法,支持对象在云和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实施数字化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中小企业,支持领域(一)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1.奖补范围:完成数字化改造、通过验收并成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的,优先兑现2022年已自愿申报数字化改造的25家企业,2.奖补额度:奖补一:奖补金额为数字化改造总费用的50%,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内容为本次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的系统软件及配套IT硬件(含IT硬件、网络设备、数采设备、数字化看板等)实际支出费用,奖补二:由木制玩具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牵头总承包商再给以上试点示范企业软件投入让利20%,对实施数字化改造的系统软件及配套IT硬件实际投入在10万元(含)以上的,对符合条件在我县开展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服务商,县经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公示后,监督管理1.云和县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2.县经商局牵头推进全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对出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情况的项目,附件:1.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申报名单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申报名单.doc2.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申请表数字化标杆工厂、“NX”试点示范企业建设申请.doc附件:附件: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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