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336号),我厅推荐上报的青创城创业基地、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资金奖励政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20〕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企指〔2021〕17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21〕18号)等文件要求,从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运营机构)1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青创城创业基地属重新复核通过认定的国家示范基地,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示范基地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着力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要督促示范基地指定专人负责每月通过全国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按时报送运营、服务情况,请泉州、三明市工信局汇总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示范基地报送数据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三、抓好示范基地创建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把示范基地建设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对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开展监督检查,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创造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