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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延平区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的公示

延平区人民政府 | 2023-05-12
结合我区2022年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公开遴选2023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延平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名申请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联系电话:0599-88752878875283联系人:肖岚游锦程电子邮箱:fjypjg@163.com通讯地址:延平区农业农村局附件:1.申请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2.延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3.服务主体承诺书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12日附件1申请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服务主体是能够为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一、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服务组织拥有乘坐式高速插秧机不低于2台,服务组织拥有航空植保机械不低于1台,服务组织拥有联合收割机不低于2台,服务组织拥有大型谷物烘干机械不低于2台,服务主体参加社会化服务补助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GPS,二、遴选程序(一)申报1.有参与补助项目意向的组织或个人应按要求填报《2023年延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2),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即确认为延平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服务主体附件2延平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年月日承接主体名称地址乡(镇)村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机手数(人)机械类型、数量申请内容年月日乡(镇)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年月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年月日县(市、区)财政局意见年月日附件3服务主体承诺书本主体保证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不申请补助,保证不得与其他服务主体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申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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