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人社规〔2023〕3号,决定开展柳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评估工作,二、评估内容及时间段对孵化基地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的运营情况及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对运营机构或建设机构基本情况、基地孵化面积、场地产权、孵化实体个数、基地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制度、提供的创业活动以及是否存在不符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情形等进行考核,三、评估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创业孵化基地评估申请表》(附件3),(八)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创业服务活动一览表(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活动方案、签到表、活动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四、评估时间安排各创业孵化基地接到通知后开展自评工作,填写《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评分表》(附件6),于6月20日前将自评表及评估材料提交至基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及时完成评估工作,基地创建方、运营机构及孵化实体从2023年7月起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自资格被取消次月起基地创建方、运营机构及孵化实体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七、其他(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参照此次评估工作要求,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孵化基地资格,附件:1.关于印发《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柳人社规〔2023〕3号)2.已认定的柳州市孵化基地名单3.创业孵化基地评估申请表4.创业孵化基地专职管理人员花名册5.创业服务活动一览表(2021年7月-2023年4月)6.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评分表7.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名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12日相关附件:附件1:柳人社规〔2023〕3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wps附件2:已认定的柳州市孵化基地名单.xls附件3:创业孵化基地评估申请表.doc附件4至附件7.xls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