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323511294/2023-57206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3-05-1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关于兑付莲都区2022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的公示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和市财政局关于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建设示范行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2]7号)第十三条、《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建设示范行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对获评2022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浙江企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丽水瓯态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按照每家企业5万元的奖励标准,共计兑付奖励资金1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3、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8日止,4、公示受理电话举报电话:0578-2050031附件:序号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金额(万元)1浙江企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91331100MA28J6UC7U2022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52丽水瓯态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9133110230735094552022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5共计10莲都区市场监管局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