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商务厅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商务〔2021〕85号)、《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商务〔2023〕14号)、《关于动态调整莆田市商务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莆市商务〔2021〕233号)、《莆田市商务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莆市商务〔2023〕59号)及《莆田市荔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审改办有关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荔审改办〔2021〕2号)文件精神,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公共服务等事项类型,现将我局依申请权责事项调整情况通知如下(新增及变更权责详见附表):一、新增权责1.新增“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行政处罚”事项,为我局行政处罚事项,2.新增“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报告的监督检查”事项,由原“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年报的监管”调整,设定依据相应予以调整,3.新增“牵头负责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监管”事项,二、取消权责1.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未按期如实备案的处罚”行政处罚事项,2.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未经审批在限制投资领域投资经营的处罚”行政处罚事项,3.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在禁止投资领域投资经营的处罚”行政处罚事项,4.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商务主管部门的处罚”行政处罚事项,5.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的监督管理”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含2个子项)”公共服务事项,附件:1.莆田市荔城区商务局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清单2.莆田市荔城区商务局权责事项清单莆田市荔城区商务局2023年5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