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下称“龙文法院”)根据尤启胜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城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的物流城公司清算小组担任物流城公司管理人(下称“本管理人”),2021年11月15日,龙文法院裁定批准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下称“新重整计划”),2019年9月23日,龙文法院以(2017)闽0603民破1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了包括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泷澄公司”)在内的32笔债权(详见《物流城公司待定债权转无争议债权表(重整计划裁定后第三批)》),管理人依照泷澄公司的申请,对前表中泷澄公司项下的债权予以审查后作出再次更正,后管理人依法提请法院对前述债权表中泷澄公司项下的债权进行调整确认,龙文法院已于5月10日作出(2017)闽0603民破1号之十二《民事裁定书》,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破1号之十二《民事裁定书》的公示,附件2、(2017)闽0603民破1号之十二《民事裁定书》,福建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5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