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相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二、申报条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等服务的实体机构,示范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申报示范机构,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能够从技术转移服务中获取稳定的收入,(三)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及开展技术转移业务的成功案例,管理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70%,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请参照《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具体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附件材料中为复印件的须审验原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四、料报送时间和地点请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Word版(不含附件)及汇总表于6月12日前报送创新发展局科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