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新区2023年市级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一)申报范围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不含保税港区)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按财税管理体制相关要求符合新区认定条件)、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二)申报条件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工作采取自愿原则,(二)申请设站单位须与行业领域内的专家开展合作,具备推动技术创新或加速成果转化的科研实力、人才队伍和资金保障,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设站申请资料,(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新区申报情况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三、有关要求(一)申请设站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专家工作站报批表》(附件1)和《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附件2),提供包含与专家开展合作的协议文本、成果鉴定、获奖证书、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税收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二)申请设站单位需将《专家工作站报批表》《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申请设站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附件1:专家工作站报批表.doc下载附件2: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汇总表.xls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