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我市口粮面积,我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调整如下:一、增加水稻、冬种马铃薯补贴,中山市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每亩每造补贴600元,中山市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马铃薯的农民每亩补贴300元,上述扶持政策所需的资金,除火炬开发区(含中山港街道、民众街道)、翠亨新区(含南朗街道)、五桂山街道的资金由本镇街财政负担外,其余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市财政负担,市需要承担的资金纳入次年财政预算,2023年种植水稻的种粮农户按每亩每造300元补贴,2023年冬种马铃薯的农户按每亩250元补贴,鼓励农民积极种植水稻、马铃薯,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5月9日(联系人:高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