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精神,现我局开展2024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企业申报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附件1)按照附件2指引要求积极申报,于5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统一推荐上报我局,企业需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进行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8),线上申报资料内容应与线下申报材料一一对应,需要盖章(包括需要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材料,(三)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二、工作要求(一)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三)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逐一审核企业递交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并在附件3相应位置盖章确认后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统一推荐上报我局,附件:1.符合奖补对象条件企业名单2.贷款贴息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指引3.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表4.利息支付明细表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6.项目真实性承诺函7.企业贷款情况确认表8.系统操作指引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10日(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88335732)附件:1.附件1:符合奖补对象条件企业名单.xls2.附件2: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指引.doc3.附件:3-7.xls4.附件8:系统操作指引.docx5.附件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