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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高级和播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2023-05-09
江苏有线南通分公司: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报送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广电人〔2023〕9号)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5月开始组织开展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高级和播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格条件(一)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资格条件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6号)、《江苏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2号)执行,(二)凡符合江苏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2023年全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高级专业和播音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广播电影电视高级专业职称和播音专业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6月9日,五、工作程序和报送时间(一)各地、各单位负责本地区(单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组织工作,(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填写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三)申报广播电影电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广播电影电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的纸质材料请于6月9日前报送,附件:1.关于报送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5月9日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pdf关于报送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1).doc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资格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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