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度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指南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9日(10天)二、申报条件(一)具备项目实施能力,个人项目不少于10人/梯队,三、申报材料(一)厦门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二)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社会组织登记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场地使用(租赁)说明、教练员证、竞赛成绩证明等),(四)申报人应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四、资助数量和标准(一)资助数量:2023年创建不超过4个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项目,以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的综合评审得分进行排名,(二)资助标准:按照申报项目前一年实际投入的经费(仅计算自有资金,五、申报评选流程(一)递交材料:将提交的材料于工作日期间(8:30—11:30、15:30—17:30)报送至市体育局竞体处(思明区体育路2号1107室),(二)项目评审:市体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1.初审:评审小组自收到申请单位书面申请材料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申请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四)提交票据:获评申报人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票据信息如下:1.抬头:厦门市体育局2.项目:2023年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3.金额:以实际确定的金额为准4.付款信息:收款人须与申报人信息一致(五)审核拨款:经财务审核完成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