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炎政办发〔2014〕59《炎陵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个人自主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审核汇总,拟同意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发放前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欢迎群众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炎陵县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5月16日,共7个工作日,举报联系单位:炎陵县民政局电话:0731-26229256(炎陵县民政局)炎陵县民政局2023年5月8日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