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根据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确定衢州市全域和桐庐县、淳安县、慈溪市、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德清县、嘉善县、海盐县、诸暨市、新昌县、义乌市、仙居县、云和县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试点县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试点目标、主要任务和预期成果,县(市)委制定发布“一县一策”,县(市)政府编制实施5年行动计划,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设区市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省级部门要支持各试点县实化细化重大改革清单,重点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融资机制创新、强镇扩权改革,及早取得实质性进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