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对象不含2021-2023年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二、扶持范围及额度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评审择优入库项目结合我市入库名额,根据评审指标择优推荐入库企业,请各县(市、区)按照《江门市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指引》(详见附件3)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四、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请将推荐申报文件、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采用胶装,并用A4纸双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的Excel电子表格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2.江门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3.江门市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指引4.江门市2024年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5.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明细表6.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汇总表7.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绩效目标表8.真实承诺函9.贷款贴息专题申报材料目录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5月8日(联系人:冯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