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实施方案》(泸人社发〔2023〕56号)的通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对口帮扶怒江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怒人社通〔2022〕176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地用人单位吸纳扶持对象就业的,给予稳定就业补贴,经县级(含)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对吸纳扶持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按照每人600元标准给予补贴,稳定就业12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应支付云南全都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吸纳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7人,补贴资金4200.00元(肆仟贰佰元整),现将给予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15日,联系电话:362338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630449(办公室)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