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凤凰行动”鄞州计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鄞政发〔2021〕55号)、《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凤凰行动”鄞州计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金管〔2022〕70号)及《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要求给予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22年度直接融资奖励的请示》(鄞政办抄〔2023〕第178号)精神,现将给予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63.375万元奖励,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度企业直接融资奖励情况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镇、街、园区奖励金额小计1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姜山镇20402宁波芯速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姜山镇20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东郊街道20204宁波中科远东催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百丈街道2023.3755宁波渔遥科技有限公司百丈街道3.3756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白鹤街道50507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首南街道40408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南部商务区50509浙江明磊锂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204010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20合计263.375263.375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至5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联系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本市场科,联系电话89296686,宁波市鄞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