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提升长三角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配置效率,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根据《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制定《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推进落实,来源:江苏省科技厅政策全文:《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解读】《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政策图解:【图解】一图读懂|《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