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5号),经企业申报、地州市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党组会审议等工作程序,现拟对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高纯晶体硅智能巡检与运行控制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等18个重点项目及6个“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予以资金支持(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并将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以书面形式送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监督电话:0991-2801354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邮编:830000附件:2023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及拟奖励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名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