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项目或重大事项延伸相关单位或追溯至以前年度,二、现场审计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起,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