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2月24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收到1条反馈意见建议,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序号意见反馈形式时间提出修改意见情况采纳情况不采纳理由1电子邮件3.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东省旅游条例》《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我们希望能把民宿定义的范围,很大一部分比例的“民宿”,如也无法申报为“民宿”的话,更科学规划“民宿”的范围,不予采纳1.根据《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民宿是小型住宿设施,明确民宿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3.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该社会公众意见提及的“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内”的住宿项目,4.超过14间标准间的住宿项目,应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做好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