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联各专业协会:为推动我县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2022〕29号,现启动2022年度全县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凡符合《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参评,二、申报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参评条件的文艺作品,即日起由申请人填写《寿县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申报表》(附件1),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发表刊物、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县评审办审验后退回),一并提交相应艺术门类专业协会进行申报登记,2.协会初审:各专业协会对所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3.上报受理:各专业协会初审汇总后的申报材料(含登记表,于2023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县评审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公共文化艺术股,特此通知附件:1.寿县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申报表2.寿县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类)评审登记表申报表和登记表.docx寿县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评审领导组办公室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