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业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13号)精神,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现象,现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证人群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二、认证期限(一)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待遇核定通过后,(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三、认证方式(一)通过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广西人社”APP,①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在手机应用市场上下载安装“广西人社”APP②打开“广西人社”APP,直接点击首面“待遇资格认证”③输入待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号或有效证件号,点击“查询”④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⑤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可点击“查看认证记录”,(二)通过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待遇资格认证”,⑤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可点击“查看认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