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署办规〔2022〕19号),地区科技局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附件:《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doc大兴安岭地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