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金一、政策依据1.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9〕30号),2.《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3.《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军区动员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4.《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5.《省人社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二、受理条件1.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费记录,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文件规定的参保企业,3.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包括已由“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的违法失信企业,三、申请材料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无申请材料,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六、办事流程审核→确定七、办理方式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窗口办理: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大厅咨询电话:0712-322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