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中小微企业统保工作及公示统保企业清单的通知》,市商务局制定了2022年出口额800万美元以下企业统保政策(简介详见附件1),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防范收汇风险,相关企业可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无需缴纳保费,统保名单(企业清单详见附件2)内企业于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如发生在保险保障范围内的损失,均可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赔付,2022年出口额800万美元以上企业或已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2022年出口额800万美元以下企业,不在本年度统保范围内,保单申领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企业登录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中央标准应用-金融服务-出口信用”(http://sz.singlewindow.cn/)领取保单(咨询电话:88325703、88325648,特此通知,附件:1.2023年度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中小微企业统保政策简介2.企业清单(含企业名称和海关编码)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2023年5月8日附件:1.附件1:2023年度出口信用保险外贸中小微企业统保政策简介.docx2.附件2:企业清单(含企业名称和海关编码).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