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五批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三批全省乡村旅游重点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文旅办发〔2023〕3号)要求,经区(市、县)人民政府申报,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推荐贵阳市乌当区下院村等11个村为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花溪区高坡乡等3个乡镇为全省乡村旅游重点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10日17:00前通过电话实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七号楼32楼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联系电话:0851-86519571(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邮箱:gyswljcyfzc@guiyang.gov.cn,附件:1.拟推荐全省第五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2.拟推荐全省第三批乡村旅游重点镇名单2023年5月8日附件1拟推荐全省第五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1.乌当区下院村2.息烽县猫洞村3.开阳县长红村4.花溪区王家院村5.修文县沙溪村6.花溪区马场村7.清镇市三合村8.开阳县苗寨村9.清镇市鸭池河村10.观山湖区长冲村11.白云区靛山村附件2拟推荐全省第三批乡村旅游重点镇名单1.花溪区高坡乡2.息烽县永靖镇3.开阳县南江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