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东府〔2020〕28号),现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横沥镇住建局提出,镇住建局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在“中国东莞横沥镇栏目”上公示7天,联系地址: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二楼236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81010165,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镇(街)村(社区)建房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建筑总高(米)批准用地面积(平方米)房基占地面积(平方米)农房建设批准书号批准日期1吴满林4425271970******1X横沥镇水边村东莞市横沥镇水边村宝陂路二巷26号113.7641628.5528.444419001062023021992023年5月4日2黄健辉4419001997******57横沥镇隔坑村横沥镇隔坑村下车岗盛兴路五巷9号387.96414.8113.94113.884419001062023022002023年5月4日3王伟民4401051977******37横沥镇新四村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木棉塘路16号519.12416135.67124.414419001062023022012023年5月4日4邓瑞智4425271938******1X横沥镇横沥村东莞市横沥镇横沥新围村三路30号599.32416154149.834419001062023022032023年5月4日5邓绍强、邓绮雅4425271969******35、4419001997******27横沥镇横沥村东莞市横沥镇横沥新围村三路31号705.44416176.78176.78441900106202302206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