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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科学技术局 | 2023-05-08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50%),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6.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7.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统筹把关后,在限额指标数内进行推荐,项目推荐清单报送前需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申报、推荐,(二)申报推荐时间自2023年5月4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设区市科技局应会同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合理区分审核推荐时间),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推荐单位应在推荐截止后2天内报送推荐函(含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公示、项目推荐等基本情况内容),项目推荐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一并报送,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省科技事务中心邮箱,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寄送到省科技事务中心,上述项目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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