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申请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有关申请情况公示如下:一、申请补贴人员名单《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2,《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3;《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4,二、公示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共5个工作日,三、情况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四、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受理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传真):0758-2626889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6日附件:1.附件1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示名单.xlsx2.附件2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x3.附件3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公示名单.xlsx4.附件4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