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各股室、直属单位、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及经营行为,结合《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泰市监市管〔2023〕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二、时间安排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6月30日结束,主要分三个时间段:1.部署阶段: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2日2.集中检查: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10日3.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2023年6月10日-2023年6月30日三、检查人员按照分级负责、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随机选派一定数量的执法检查人员分成若干检查组,开展抽查工作,(详见附件2)四、抽查内容重点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2021年度报告信息、登记事项及经营行为、商标使用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前登陆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系统打印检查表,操作步骤如下:日常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抽查管理——抽查结果管理——抽查结果录入——下载检查表,各检查组负责人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步骤如下:日常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抽查管理——抽查结果管理——抽查结果录入,各市场监管所应根据检查结果,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附件:1.2023年全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清单(按主体)2.2023年全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清单(按人员)3.2023年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管局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抽查工作执法人员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6日附件:漳泰市监市管〔2023〕6号、附件1、2:2023年全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清单(按主体、按人员).xlsx漳泰市监市管〔2023〕6号、附件3:2023年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管局参加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抽查工作执法人员.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